华益糖管家市场推广协议

协议版本号HYTGJ v3.0

尊敬的推广商:

欢迎使用华益糖管家

【协议说明】本协议是华益糖管家与推广商之间关于线上自营产品进行市场推广所订立的协议。

【审慎阅读】推广商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如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华益糖管家在线客服联系

【签约行为】当推广商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华益糖管家达成一致,成为华益糖管家线上自营产品的推广商。您的注册行为将被认为是对本协议全部条款无保留的接受和遵守。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词汇定义】本文中所用词汇定义如下:

华益糖管家:指由北京华益蜜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所有并运营的,包括华益糖管家网站、华益糖管家APP、华益商城、华益商城助手APP、推广商网页及其他现在或将来推出的基于华益糖管家服务的在线平台。

推广商:指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内容,通过华益糖管家注册并经审核后成为华益糖管家线上自营产品的推广商,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市场推广活动等的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等。

华益糖管家管理规定:指包括本协议在内的,由推广商签署;或由华益糖管家在明显位置展示的,具有规范推广商行为作用的各类规定、提示、声明文件等。

一、推广商注册

1.1 华益糖管家提供推广商注册平台。推广商的账号和密码以及注册生成的二维码由其自行保管;推广商应当对使用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2 推广商注册时,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或不良信息,否则华益糖管家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删除该账号。

1.3推广商注册时,应提供以下证照的彩色照片(i)营业执照;(ii)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4推广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场推广、技术服务等服务类内容。

二、推广商声明和保证

2.1推广商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市场推广活动,而该活动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2其推广的范围仅为华益商城的线上自营产品。

2.3推广商的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2.4推广商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2.5 推广商保证其从华益商城购买产品不进行线上销售,一经发现华益商城将取消其授权并停止供货。

2.6推广商保证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并保证其任何活动或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雇员和代表一概没有向任何企业和个人(包括华益糖管家全部雇员和第三方及其人员)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金钱、财产或服务)作出任何违规的捐赠、送礼、回赠、贿赂、具有影响力的支付、佣金或任何其他付款,以(i)取得有利待遇以保证获得业务;(ii)作为获得业务已享有的有利待遇的酬答;或(iii)就相关业务获得特别优惠或作为已享有的特别优惠的酬答。华益糖管家一经发现推广商履行本协议时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华益糖管家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推广商赔偿华益糖管家因其违法行为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三、推广商的权利和义务

3.1推广商应当积极宣传推广华益糖管家的产品,提高华益糖管家产品的知名度、不断扩大客户群。

3.2推广商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市场推广服务费,推广服务费以结算时华益糖管家显示金额为准,如遇优惠活动或者价格调整,推广服务费也做相应调整

3.3推广商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行为。因推广商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华益糖管家造成损失的,推广商应当赔偿华益糖管家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华益糖管家被有关部门罚款、被第三方索赔及进行相关诉讼的费用。

3.4推广商不得以华益糖管家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3.5推广商有协助华益糖管家收集所推广产品相关市场信息等的义务。

3.6推广商仅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为华益商城线上自营产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推广商没有对外签署销售协议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协议的权利。

3.7推广商在履行本协议时,应当以华益糖管家产品的宣传推广商的身份宣传华益糖管家产品,推广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与华益糖管家存在其他关系。并且,推广商在未履行本协议期间,不得以华益糖管家的市场推广商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

3.8推广商聘请第三方协助推广和进行终端用户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广商及其聘请的第三方通过华益糖管家与终端用户进行推广交流时,推广商及其聘请的第三方应对其在华益糖管家上的一切行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9未经华益糖管家事先书面同意,推广商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10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推广商不得为与华益糖管家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或市场推广。

3.11推广商同意华益糖管家已或将发布的政策通知协议变更等事项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推广商将自行及时查阅相关通知并按照通知及变更后的政策及修订后的协议修订履行相关义务如推广商不同意变更事项应当于公示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益糖管家申请终止本协议,客户继续使用变更后的服务视为接受变更内容。

四、华益糖管家权利和义务

4.1华益糖管家有义务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维护整个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

4.2华益糖管家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推广商支付市场推广服务费,推广服务费以结算时华益糖管家显示金额为准,如遇优惠活动或者价格调整,推广服务费也做相应调整

4.3华益糖管家应当在每月21日至25日(遇节假日延后)向推广商支付上一个月的市场推广服务费。按照收到货款并确认收货15日(过维权期)的订单,以及推广商的发票进行核算支付。

4.4华益糖管家负责接收订单、安排发货并提供结算单据。

4.5华益糖管家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推广商进行培训。如华益糖管家安排对推广商进行培训,推广商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4.6 推广商聘请的第三方(即华益糖管家平台咨询师)如提出申请,希望转至其他推广商名下,华益糖管家可在通知推广商3个工作日后将其转入其他推广商名下,通知方式以平台通知为准,通知送达时间以通知发布时间为准。

4.7 华益糖管家负责向推广商提供产品宣传所需的相关宣传资料,华益糖管家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4.8推广商在华益糖管家上如与其它推广商产生纠纷,请求华益糖管家从中予以调处,华益糖管家有权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华益糖管家核实情况后将调处意见通知双方;华益糖管家所作出的调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调处意见系由纠纷双方自愿履行,华益糖管家仅协助提供信息的沟通,不对调处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8 华益糖管家对推广商及其聘请的第三方在华益糖管家上的一切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保密条款

 推广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以任何方式知悉的华益糖管家产品及华益糖管家或其客户在营业、技术上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华益糖管家的产品情况、经营策略、市场推广策略、商业资料等信息有保密义务。无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终止后,推广商均应当严密保守,未经华益糖管家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能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亦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后,推广商应将电脑中保存的相关电子版的宣传资料删除。推广商违反本条约定,应当向华益糖管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由此给华益糖管家造成其他损失的,推广商亦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

6.1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10日内仍不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且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6.2如推广商在【6】个月内无任何新增订单华益糖管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此时华益糖管家无需向推广商支付任何违约金。

6.3如推广商在【6】个月内不进行推广服务费结算,华益糖管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此时华益糖管家无需向推广商支付任何违约金同时华益糖管家有理由认为推广商放弃已发生推广服务费结算的权利,此时华益糖管家不再履行支付义务,并于推广商解除合作关系。

6.4本协议解除后,推广商应对华益糖管家的所有商业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有任何破坏华益糖管家企业形象、产品形象、市场状况等行为。同时,推广商必须退还所有文件、资料等,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华益糖管家将按知识产权法等规定对推广商进行索赔。

七、免责声明

7.1因不可抗力(如火灾、水灾、暴动、骚乱、战争、自然灾害等)或其它华益糖管家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华益糖管家服务中断或者推广商数据损坏、丢失等,华益糖管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推广商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2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政府、信息产业部、运营商政策变动等),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7.3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说明。

7.4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等事件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违约赔偿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九、法律管辖

9.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华益蜜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华益糖管家对推广商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给推广商。

10.2 推广商对于华益糖管家的通知应当通过华益糖管家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1.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协议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年。

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按钮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